荆州区法院发出司法建议 筑牢市场主体注册登记“防护网”
时间:2025-11-03 阅读:4328
近日,荆州区法院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过程中,发现部分被告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地址虚假,导致法律文书送达困难,严重影响了案件审理效率和知识产权保护效果。为此,荆州区法院向沙市区市场监管局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加强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管理,助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
问题:虚假地址成司法送达“拦路虎”
作为全市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法院,荆州区法院受理荆州区、沙市区、监利市、江陵县、洪湖市五地的知识产权案件。在近期审理的多起涉知识产权案件中,荆州区法院发现部分被告在沙市区的注册地址虚假,且经营者多为外地人。例如,在“北京某公司诉沙市区某图书音像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被告注册地址为空址,经营者温某自述从未到过沙市;另一起“厦门市某公司诉沙市区某百货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被告经营者姚某承认通过网上代办虚假注册,“因为在沙市注册地址比较容易”。
此类行为不仅导致法律文书无法有效送达,延长审理周期,增加司法成本,更使权利人陷入维权困境,损害了市场秩序和知识产权保护实效。
建议:四项举措规范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针对上述问题,荆州区法院提出四项司法建议,旨在从源头上规范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为。
一是强化注册地址审查。要求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供的地址信息严格审核,特别是外地自然人在本地注册的,需查验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材料核实真实性。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依法不予受理并予以处罚。
二是建立地址核查机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对已登记市场主体地址进行抽查。对查实地址虚假且无法联系的,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形成信用约束。
三是加强信息共享与协作。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社区等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便利地址真实性核验。同时与法院建立沟通渠道,及时掌握涉诉主体注册信息,协同加强监管。
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市场主体宣传如实填报地址、拒绝侵权的法律后果,提升诚信意识和法治观念。
共治:助力知识产权保护改革试点
沙市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从原因分析、处置措施、制度完善等方面展开整改,并将处理情况按期反馈法院。此次司法建议的落实,是荆州区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先行试点改革的重要一环,标志着司法与行政监管协同机制的进一步深化。
未来,荆州区法院将继续延伸职能,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推动形成“严登记、强监管、重信用、促协同”的市场主体治理新格局,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