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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联动机制 凝聚解纷合力

时间:2026-03-17 阅读:449


  

近日,荆州区法院立案庭、综合审判庭主动走进荆州区信访局,就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会商,为实质性化解案涉行政争议理清思路。同时以此次会商为契机,积极推动建立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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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张某向荆州区某村提交材料,请求协调解决其父母的拆迁安置及居住问题。荆州区某镇人民政府作出《依法履职处理答复书》,认定其父房屋已于2009年因道路建设被征收,相关补偿协议已履行完毕,不存在再次协调解决的基础。张某不服,向荆州区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荆州区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载明该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张某遂向荆州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荆州区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次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在立案筛查中发现,张某就同一事由,已向法院提起过多起诉讼,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荆州区法院立案庭、综合审判庭主动与区信访局沟通,通报案件情况。

在区信访局的组织协调下,荆州区法院联合荆州区某镇人民政府、荆州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区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多个部门,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与会单位逐一梳理案件脉络,会商问题解决与情绪疏导举措,并就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形成共识。同时,各方就后续常态化开展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达成一致意见。

2024年,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八部委建立了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此次府院联动联席会议的召开,是荆州区法院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的生动实践。荆州区法院将以此次府院联动联席会议为新起点,持续深化“抓前端、治未病”的行动自觉,依托已建立的常态化沟通平台,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和风险联防机制,确保司法与行政在化解矛盾上同向发力,推动荆州区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性化解,为法治荆州区建设贡献更强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