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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调解再加力 赔款到位暖民心

时间:2022-02-09 阅读:11893


 

腊月二十八下午4时,荆州区法院速裁办公室法官王硕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被告公司当即履行赔偿款20000元,原告冉某当场撤诉,双方握手言和,互道新年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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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冉某在湖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某房地产工地施工作业时,被同在某工地的案外人湖南某工程有限公司劳工拆解钢管时掉落的金属扣件砸伤头部,冉某受伤后住院治疗,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十级伤残。9月,湖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与湖南某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以书面协议的方式,承诺除已支付冉某的医疗费、生活费17000元之外,再分别向冉某赔偿25000元,共计50000元。因湖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未按约履行,冉某诉至法院。

该案既涉企业又涉及农民工,而且春节将至,经立案庭审查后迅速将案件转入速裁办公室。1月5日上午,承办法官王硕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并达成于1月22日前赔偿20000元的协议,逾期后冉某却未收到赔偿款。王硕在了解情况后,及时联系被告股东黄某。1月30日,双方当事人再次来到法院,在王硕的耐心调解下,被告当场履了赔偿款,冉某非常感激地说:“没想到法院办案这么快,可以过个安心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