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人办事 路遇“熟人”需谨慎
时间:2020-04-07 阅读:950
在生活中,不少人办事遇到困难时总习惯于找熟人解决,请几个“大人物”朋友走动走动,问题很快就能迎刃而解。殊不知,正是这种想法给了骗子以可乘之机,最终可能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结局。
2015年4月13 日,被告人邹某某在荆州市荆州区川店镇集镇遇见被害人朱某某,邹某先谎称与朱某的儿子是朋友并称自己在荆州区民政局有熟人,可以帮助朱某获得农业补贴指标,在取得朱某某信任后,被告人邹某以帮忙办理领取农业补贴的银行卡为由,骗得被害人朱某人民币6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处罚。且被告人邹某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鉴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邹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并责令被告人邹某某退赔被害人朱某某经济损失6000元。
法官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遇到此类声称自己有关系,可以通过关系摆平问题、获得好处的骗子时,要多留心眼,不可盲目轻信。遇事要通过正当方式解决,咨询有关部门问清情况,依照法定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涉及到金钱往来更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注意核实对方的身份,切莫上当受骗。